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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友总会第三届理事会二次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友总会第三届理事会二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校友办 来源:校友办公室 日期:2016-10-19 20:53:09 点击:

 

                                                       
校友总会发〔2016〕8号                     签发人:李大勇
                                     
 
 
 
关于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友总会
第三届理事会二次会议的通知
 
各地校友会:
校友总会定于9月24日(周六)在厦门帝元维多利亚酒店(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6699号)召开三届二次会议,审议第三届理事会成员调整名单,通报过去一年校友会工作,现场交流并对下一年度工作做出部署。
本次会议由厦门校友会和福州校友会联合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会期1天。23日(周五)全天报到,下午16:30召开预备会。24日(周六)会议分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上午召开理事大会,会议最后由李大勇校长部署下一年度工作;第二阶段为下午举办校友企业论坛,校友代表做项目推介或主题发言。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各地校友总会理事出席会议,地方校友会秘书长列席会议,请务必确保参会。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会,总会理事或秘书长需分别指定代表参加,地方校友会筹备组参会人员总会将单独邀请。
三、尚未推荐过校友总会理事的新建校友会和过去一年中会长发生变化的地方校友会,需在报名前在校友会内部形成统一意见,推荐一名校友总会理事并将推荐结果报校友总会。校友总会理事原则上应提名本校友会会长,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卸任的会长不再担任校友总会理事职务。
四、参会人员请于8月31日(周三)前将有关材料发至校友办邮箱xyb@hrbust.edu.cn,具体如下:
(一)参会报名表。报名表中工作单位及职务请务必详细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T恤号码参照附件3
(二)个人照片。照片为2寸免冠正照,用于制作胸卡,照片为JPG格式,用“姓名+校友会”命名。
(三)新增补理事需另外报送1张工作照及个人简介。
五、各地校友会请于9月5日(周一)前报送如下材料:
(一)过去一年开展活动的图文材料。
(二)校友会在搭建平台、寻求项目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果。
六、在会上作交流发言的校友会请于9月16日(周五)前将材料发至校友办邮箱。
七、本次会议收取会务费,标准为1000元/人,会务费将专款用于本次会议会务支出,支出情况在理事大会上通报,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需参会人员自理。请参会人员于9月5日(周一)前将会务费电汇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注明校友会)。
户 名: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账 号:3500042109014449490
八、报名、会务安排和经费使用由总会负责,厦门、福州两地校友会配合。
报名联系人:董传友 (校 友 办)   13946078119
             董 梁 (校 友 办)   15804506451
校友办电话:0451-86390829
九、校友接待、住宿及用餐安排等由厦门、福州校友会具体落实。
接待联系人:钟 波(厦门校友会) 18650020966
江速勇(福州校友会) 13509319016
 
 
 
 
附件:1.日程表
       2.参会报名表
       3.服装号码表
 
 
                 二○一六年八月二七四日
 

附件: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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