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秘书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秘书处(办公室)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经理事会通过的决议由秘书处(办公室)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 1. 筹备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并组织实施理事会及理事长办公会决议。
2. 制定基金会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对严重违反协议者,可以建议停止资助项目。
4. 组织、实施与学校的建设发展有关的公益项目活动计划。
5. 受理捐赠并举行相应的礼遇活动。
6. 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指导,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7. 协助制定、完善基金会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
8. 编写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以及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9. 聘用专职工作人员、报理事长办公会批准。
10. 负责基金会日常行政管理,包括文电收发、工作简报、文书处理、会务组织、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等。
11. 负责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包括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培训、志愿活动组织等。
12. 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