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积极探索与社会合作教学之路,特别是与哈尔滨市法学会的合作教学和研究工作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基于此,我校被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哈尔滨市法学会授予“地校合作模范高校”称号,我校李大勇校长被授予“地校合作模范领导”称号,法学院秦亚东院长被授予“法学研究领军人物”称号,法学院李俊刚老师被授予“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称号。
双方早于2009年就开始互设合作基地,进行相互交流,我校教师到市法学会讲解社区法律诊所经验,市法学会领导到法学院讲解城市治理理念。互设实践基地之后,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师的社会调研得到了广阔的发展空间。2015年期间,学生到哈尔滨市二十余社区参与社会实践就达200余人次,深入社区举行法律讲座10次,由学生亲自为社区弱势群体代理案件15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几十万元。特别是在哈尔滨市各社区调研基础上,2015年成功申请到了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哈尔滨模式”下法律诊所参与社区治理的法律体系完善与实效研究》的研究,我校教师李俊刚在社区调研的基础上撰写的《社会转型期间“专业型”人民调解制度构想》论文,在第二十七界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新形势下法治城市建设”主题征文中荣获二等奖。这些都充分显示了“地校合作”强大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合作平台。(摄影:薛云霄)

我校获“地校合作模范高校”称号

秦亚东院长获“法学研究领军人物”称号

李俊刚老师获“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称号

李俊刚老师获征文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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