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民政厅发文批复,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我校党委书记赵国刚。
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变更及理事会届期调整工作于2014年10月启动,经充分酝酿,2014年11月18日,经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一致议定,确定计东海、王琦、刘君、刘博力、李云龙、杨学民、杨春、张明、赵国刚、高恩宝、满春涛(以姓氏笔画为序)等11名同志为理事,廖景明为监事,选举学校党委书记赵国刚为理事长、副校长杨春(时任校工会主席)为常务副理事长、总会计师计东海为副理事长、校办副主任兼校友办主任王琦为秘书长。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了法定代表人变更和理事会构成人员的申报和备案工作。经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业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初审、黑龙江人民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申报、黑龙江省民政厅审批等工作环节, 1月12日,黑龙江省民政厅正式发文,同意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由高军变更为赵国刚。
截至发稿时,教育发展基金会已完成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更换工作,正在进行税务登记和银行账户信息的变更工作。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将在《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指导下,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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