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会计岗位职责

时间:2022-06-28

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会计岗位职责

1. 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会计核算,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并及时提供完整的会计信息。

2. 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基金会有关规章制度,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会计处理,准确运用会计科目,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定期结账、对账,做到摘要明确、数字准确,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 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4.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5. 保管好基金会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

6. 月末协助出纳对账,对基金会和银行帐未达事项进行核对,并在银行未达清单上签字确认。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会计档案。对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负责汇集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8. 做好财务收支的保密工作,不随便泄露财务信息,积极配合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