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收集上报校友信息的通知
作者:王永鑫 来源:校友办公室 日期:2010-4-22 14:28:39 点击:
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6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的联系,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将继续收集校友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友信息的收集范围
1、曾在我校(原哈尔滨科技大学、哈尔滨电工学院、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及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学校)工作过的校友:包括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访问学者;
2、我校(原哈尔滨科技大学、哈尔滨电工学院、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及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学校)所有毕业生:包括各类办学类别与层次的毕业生、进修生、留学生。
二、具体要求
1、原工业技术学院校友信息征集工作由原工业技术学院校友联络组负责;
2、研究生信息收集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3、各单位优秀校友信息需单独上报;
4、各单位要尽量完善校友信息,严格按照规定表格上报(表格填写时请将专业名称写为全称),对所报信息要求准确无误;
5、校友信息以班级(部门)或年级为单位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友信息采集表》,并将所有表格打包压缩,于
附件: 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友信息采集表.xls